,首先要明确公共产品到底该给谁服务的问题。最近,很多情况反映有的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产品、生产设施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为自己部门提供服务,形成公器私用现象。所谓公器私用就是把国家给它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用。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余晖认为,什么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经济学上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用通俗的语言说,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就是提供私人或者社会不愿意提供,或者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产品的组织。公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给政府,通过纳税将政府养起来,政府必须帮公民做一些公民做不了的事情。政府提供多少东西?怎么提供?要由公民通过投票的方式解决。规模大小,干得怎么样,也要通过民主的程序评定。 建立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必须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余晖认为,更关键的是,一个服务型政府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是一个没有私人利益的政府。如果一个政府有私人利益,属于公器私用,就不是一个公共型的政府。公器私用的渠道很多,第一个渠道开办大量的国有企业,大量地进入竞争性的产业,与民争利。 第二,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政府最小化有经济学道理。首先,政府提供服务是要有税收的,即有税收成本的。其次,政府官员不承担管理失败的风险。这跟企业不一样。企业经营亏损了,企业老板必须自己承担后果,政府官员就不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政府的规模越大,意味着损失越大。企业、市场,还有非政府组织,甚至社区,都是可以来替代政府的。所以政府应该是最小化的,它应该在市场、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干不了的情况下才介入。如维护产权、巩固国防、裁决,除此之外政府不应该介入其它领域。 第三,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是一个民主的政府。以民为本还不够,应该强调主权在民。 从上面各方面专家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强调公众、公开和服务,强调以人为本,恢复人民赋予的政府的本来意义。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将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进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征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征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民本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谓民本就是要以民为本,真正做到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具体来说:一是服务群众。政府应当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事做起,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二是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对群众负责。三是深入群众,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⒉责任性。责任即份内应该做的事,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公共行政系统中,政府是主体,它和其他公共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共同行使社会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也要承担应付的责任。政府不是全部公共行政机构,其责任和权力也不是无限的。通过分权、放权、授权,处理好政企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⒊调控性。宏观调控是国家主动积极地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计划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计划、政策及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过程。具体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是调节而不是管理,要从对经济的直接的微观干预跳出来,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 ⒋法治性。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政府在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规范行为,依法行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法治政府执政的新理念。所谓有权必有责,就是从权力、责任对等的原则来说,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用权受监督,就是要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纪律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⒌透明性。所谓透明,就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政府”。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只有建立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来自于论文先生网,如该文注明了作者及出处,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