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转向公共便利,公众作为社会人,必须享有的公共便利包括交通、电力、桥梁、通信等基础设施。财政应该集中力量在这五个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国光教授认为,实现以人为本,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我们还得在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加大国家资源的投入,要从那些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抽身,逐步把经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 迟福林认为,目前,社会发展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没有明显增加,公益性投资项目中,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等所占比例过小。为此,应当加快建立公共型财政体制,构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基础。目前,完善公共型财政体制,应当从解决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一是要重构国家对公共卫生的责任体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有效的医疗保障体制。三是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体系。 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指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要尽快研究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建议组织大规模债务登记调查,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将隐性债务显性化,进而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税和事权关系,避免县以下财政和债务发生危机。 ⒊要适应开放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迟福林认为,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全社会及时了解公共信息,由此提高全社会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包括公共信息在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面对全社会的,应当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政务、公开政情是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目前,重要的是要尽快出台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同时,也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作用。必须从法律上保护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权。新闻媒体是党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大众传媒经营的主旨是为人民知情权服务。新闻要立法,强调有事发生一定要报道,不能谎报和瞒报,新闻违法要处罚。 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在《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一文中提出:在信息公开方面出现重大的失误,个别负责官员固然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更重要的问题却在于全能政府体制下形成的一套陈规陋习,其中包括对大众传媒的行政管制。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对于决策权的垄断,通常靠他们对于公共信息的垄断来支撑。政府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公众得以了解公共事务和政府工作状况,监督公务人员的必要条件。因此现代国家通常都有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⒋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真正实现法治政府。我国社会关系的日益深刻变化,已对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不仅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更是社会生活对国家、对政府提出的现实要求。 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依法行政,一切政府行为都应纳入法制化轨道,包括政府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立、编制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共政策的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首先是加快行政立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其次是增强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再次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约束,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迟福林认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从上至下加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法律问责制。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权,尤其是涉及到关系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力。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着手逐步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建立有公民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制度。此外,要积极推进行政程序、行政执法和政策评价的法定化。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认为,政府也要守法,这种守法的统治是通过政府的自律、法律的限制和司法的裁定来达到的。在市场经济中,官与民的关系是平等关系,官员要为纳税人服务。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自由与秩序、公正与效率、竞争和福利等价值要素之间应形成一种必要和可预测的规则。 另外,市场经济活动本身需要一定的秩序和规范。要尊重和保护市场经济主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来自于论文先生网,如该文注明了作者及出处,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