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合法权利,为各市场主体划定一个自由行事的边界和空间,处理好法治与市场、主体、政府之间的关系。通过适当的权力机构与权利安排优化资源配置,是法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体现。 吴敬琏教授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问责制,他认为,要把这种被颠倒了的主仆关系重新颠倒过来,重要的不在于宣言,而在于建设对基本人权和对政府权力约束都有明确设定的宪政秩序;这就是说,要按照中共十六大的决定,推进政治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必须是可问责的。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监督权和罢免权的行使,要通过可操作的法定程序切实得到保证。 ⒌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依法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体制,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大任务。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方的情况差异很大,在保证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赋予地方处理和解决公共事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事权,并对此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转型时期政府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要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一是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包括地方各级财政税收)的财税体制。二是要划分中央、省、地、县各级的事权范围,界定清楚各级应负的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核定各级在财政税收总盘子中分配的比例和规模。三是要进行税收结构的设计和改革,使地方政府不仅重视企业发展,还要重视市场发育和发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自觉融入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中。 迟福林提出,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经济事务和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事务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彻底破除现行条、块分割行政体制的弊端,严格实行公共服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授予地方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各类社会危机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利。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博士也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一个政府分级管理、分级定位的问题。中国版图这么大,不能不分级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中央政府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是合一的,其他各级政府都不可能完全重合起来,这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律所决定的,不是以地方长官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基层政府硬要把自己管辖的行政区划当作一个完整独立的经济体,结果必然是造成人为的市场分割,这与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对于一个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来说,分级管理和分级定位就意味着行政管辖权和主要职责就是服务。 ⒍政府治理结构创新。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把全能管理的“大政府”逐步改造成有限服务的“小政府”的要求,大规模取消审批项目,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制定《行政收费法》,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要将行政命令和审批收费型的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 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和责任体系。目前,是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经济发展目标被看得过重,数字中水分很大。如果加入失业率、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吃穿住行、教育卫生、政府的文明程度等社会发展指标考核政绩,并且与干部使用和责罚结合起来,就会促使干部勤学习、善思考、干实事,把自己的政治前途与为民做事结合起来,解决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 ⒎大力发展民间组织,架起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应该大力发展民间的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其它民间组织,发挥它们在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中的政治和经济功能,营造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机制。调动民间组织力量,支持政府改革。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吕日周认为,民间组织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引导和发展民间组织,建立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对话、协商和沟通机制,实现社会自律和自治,可以有力支持政府的各项改革,将传统体制下政府的许多事务转由民间组织去做,既可以稳定社会,缓解矛盾,又可以节省政治成本。 ⒏专家提出的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 ()“明租、征税、除费”。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博士提出,政府改革的关键就是要通过“明租、征税、除费”,解决好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明租”就是国有资产特别是土地资产的有偿使用。“征税”是国民收入的强制性分配,是政府的权力。“除费”就是废除那些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和变相摊派,减轻广大农民和市场主体的负担。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来自于论文先生网,如该文注明了作者及出处,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综述》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