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先生网 >> 公共论文 >> 调查报告 >> 正文 |
|
|
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
|
作者:佚名 2007-11-4 11:04:32 |
因业主实力不足、注意力转移等原因,长时间不动工建设或围起院墙就算了,使现有的土地资源得不到回报,新引进的项目也难以落地。 (三)发展环境有差距。一是“三乱”现象有所抬头。职能部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罚无凭据、漫口要价、态度蛮横,只顾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没有大局意识的行为,对发展环境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二是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淡化,责任心不强,使引来的大项目迟迟不能落地,落地后,也因手续办理迟缓,收费项目繁杂,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原来运转较好的区行政审批中心几乎成了职能部门的招牌,没有实现便捷、高效的目的;三是治安环境不容乐观。项目所在地有村霸、路霸、市霸搞讹诈、强买强卖和偷盗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积极主动,事后整治多,事前预防少,甚至对违法犯罪,特别是非法强揽工程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听之任之或推诿扯皮。 (四)个别项目质量差。从调查来看,个别项目质量差,主要是科技含量不高,产品档次较低。有的项目规模小,投资密度小,辐射带动能力差;有的项目实际投入与立项规模不符,甚至相差几倍:有的仅是租赁了一处厂房,弄上一些陈旧设备,便号称是投资上千万或几千万的项目,致使重点项目名不副实。出现这种情况,反映某些单位注重项目数量、轻视项目质量以及被动应付的消极态度。 三、几点建议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大投入,就没有大产出。项目是加大投入的有效载体,没有项目,投入就无从谈起;没有大项目,就难有大投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既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财源建设、解决财政紧张问题、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抓住了重点项目建设就等于抓住了加快发展的关键。实施“工业立区”战略三年来,我区经济发展有了较大改观,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都引进了一批大项目,为今后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与其它兄弟县市区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不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质量,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进“项目就是财源,项目就是后劲”和“只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的共识,一切从“工业立区”的发展思路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快马加鞭,再掀招商引资的新高潮,再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新高潮,真正把重点项目建设这篇文章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监管措施再强化。一是提升重点项目管理标准。要立足“突出重点、重点突出和集中力量办重点、办大事”的原则,结合项目的规模大小、科技含量、市场前景、财政贡献、安置就业等指标,对现有个重点项目重新进行一次审查和筛选,进一步提高和优化重点项目群体的质量和档次,升华重点,避免浪费,集中全力重点抓、抓重点。二是继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项目重点管理效能,建议继续推进和完善重点项目进入、退出制度;对于新引进和新上的好项目、大项目,要及时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对于建设速度慢、效益差、圈而不建的项目,要坚决调出重点管理的范围,并视其情况取消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支持、保护建设大项目的积极性。三是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既要抓好大项目的引进工作,又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投产工作,着力解决重引进、轻建设的问题,使其早运营、早见效。在具体工作中,除应加大投产运营项目在考核中的比重外,对建成、投产运营的重点项目要像引进项目工作那样,建立和推行监管制度,强化跟踪服务,真正使重点项目建设带来实效。四是进一步膨胀重点项目群体。在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中,要把不断增加重点项目数量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继续加大实施“一号”工作的力度,着力引进和建设大、高、外项目。重点面向欧洲,主攻日韩,瞄准长三角、珠三角,围绕大企业、大财团和战略投资者作文章,由“招商”转向“选商”,千方百计膨胀重点项目群体。 (三)发展环境再优化。近年来,我区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特别是区行政审批中心的建立和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对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管理,实行重点保护,都收到了很好效果,但从调查中了解的情况看,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现阶段政策优惠的吸引力正逐渐弱化,既便有吸引力也仅存在于项目的引进环节。项目一旦建成投产,更关注的是以税赋、规费、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此,一是狠抓服务到位。要继续和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区行政审批中心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和评议制度,对那些承诺不服务,说到做不到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来自于论文先生网,如该文注明了作者及出处,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