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资金方: (甲方) 电话: 住 所: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借款方: (乙方) 电话: 住 所: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待建项目需要和贷款申请,甲方经董事会决议向乙方发放借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亿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将用于 项目开发建设。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即从2007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1. 本合同借款年利率 %,采用整年方式结息。 2. 借款资金发放时,乙方同意在转款时甲方扣除一次性贴息 20 %,(按规定税率甲方执行缴营业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 借款发放: 1. 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甲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 乙方借款的责任担保方是中国 银行 分行 支行,由该行开出乙方为申请人、甲方为受益人的整年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的《还款担保函》。 2) 乙方同意发放借款时,甲方扣除一次性息差20 %的确认函。 2. 操作程序: 1) 甲方在乙方开户行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将资金扣除20 %息差后转入该账户。 2) 甲方资金转入的同时,乙方支付信用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