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书
甲方: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乙方:天津兰湖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QD128燃气机组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成套设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供货技术要求 1、 1乙方供货的技术要求依照2003年3月18日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鉴于目前QD128机组安装尚未完成,如有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2、供货范围和合同金额 2、 1乙方供货范围依据《技术协议书》第八页的设计图,详见消防工程预算(见附件二)。 2、 2乙方负责将所供设备发送至甲方场地,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2、3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甲方提供协助和必要的条件。 2、4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 3、付款方式和交货期 3、 1付款方式为预付合同额的30%,货到现场付30%,调试后3个月内付30%,10%一年后付清。 3、 2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期限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 4、验收和质保期 4、1甲、乙双方会同有关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系统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技术培训。 4、2质保期为一年内免费维修(非正常使用除外)。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乙方:天津兰湖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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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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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农行体北道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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