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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植树绿化工作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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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2007-12-22 15:50:53 |
查的基础上申报上级部门进行验收。 (1)材料上报 2007年7月30日前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政府上报验收检查报告。 (2)材料要求 所上报的造林小班必须经过自查,并附GPS坐标。湖桑等经济林纳入成片造林的也必须划分小班和附GPS坐标,以村组为单位统计的面积不进行验收,对更新改造的桑园、果园不进行验收。所有小班标入1:100000地形图,逾期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作未完成任务。 (3)验收时间 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30日。 (4)验收方法 根据各县(市)上报的造林小班,由验收人员按抽样比例随机抽取,验收前告知被验收单位。 验收合格面积精度达95%以上的视为全部合格,精度95%以下的按比例缩减面积。 绿色通道建设的验收除被抽到的采用面积验收法外,其余路段全部采取普查方式,只验收栽种情况,不验收栽种面积。绿色通道建设中凡有一条道路未完成的均视为绿化通道建设该项考核内容未完成。 (5)验收人员组成 为确保考核数据的权威性,本年度造林验收拟请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和市林业局共同负责验收。 5、奖惩办法 (1)对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和成片造林指标任务的县(市),市政府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2)对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和成片造林指标任务的县(市)实行累计奖励的方法(以1万亩为单位)。 ⑴达到1万亩的奖励5万元; ⑵达到2万亩的奖励10万元; ⑶达到3万亩的奖励20万元; ⑷达到4万亩的奖励40万元; ⑸达到5万亩的奖励60万元。 (3)凡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和必成指标未完成的县(市)取消当年全市农业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4)凡任务指标完成不足70%的县(市)将扣发上级造林项目补助资金,待完成指标后下发。次年不再安排上级造林项目资金。 各县(市)所获市政府以奖代补资金,70%用于对造林苗木进行补贴,其余可用于对本地区绿化造林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建议 1、将下周(3月12日-3月18日)作为“绿化攻坚周”。全市上下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打好绿化攻坚战和总体战。 2、明确机关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将机关各部门的挂钩镇、扶贫村、小康示范村的绿化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强势推进。 3、加大资金投入。①市、镇人民政府要将植树造林资金等林业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②要建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市配套用于绿色如皋建设;③通过动员机关部门出资造林,企业出资造林,引资造林等措施解决当前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④把皋政办发<2006>38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化委员会、财政局、地税局关于绿化经费实行统一征收的意见的通知》落实到位,做到应收尽收,专项用于绿化造林。 4、解决绿委办工作经费,强化绿委办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好市绿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农林、水务、土管、交通、资源开发、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同时健全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各镇农技站均需明确一名专职林果员。 5、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四套班子领导加强督查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的镇和单位予以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如皋市农林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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