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企业成为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6家企业通过省、市循环经济项目验收,10家企业通过省、市清洁生产验收。 三、坚持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城乡统筹互动发展。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和全县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编制如期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县城相关专项规划的修编有序展开。生态县规划通过省级评审。中坝中路、河滨路等建设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开发大道、东海西路、海南路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中大街、新世纪广场、家惠油脂区域旧城和城中村改造进展顺利。七星湖公园一期和火车站前广场工程主体竣工。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污水管网延伸、管道燃气扩容、电力配套工程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204国道改建工程率先启动。建成农村公路80公里,新建、改造桥梁100座,实施道路绿化138公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95.2%。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市容镇貌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农村公路管护迈出新步,被评为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县。农村新五件实事稳步推进,小康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事业同步发展。教育品牌总数、高中入学率、同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比例领先苏中地区,高考高分段人数继续名列全省第一。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628名,在全国首创企业人才站。继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0%。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青墩遗址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成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海安花鼓》成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举办首届青墩文化艺术节。新增有线电视用户2.25万户,建成“双入户”村108个。“万村体育健身工程”顺利推进,成功承办省十六运武术套路比赛。积极创建人口计生“世代服务”品牌,被列为全国生育关怀试点备选县。推行外来农民工综合保险,关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引导农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城乡社会保险并轨迈出积极步伐。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有效开展助困、助学、助医活动,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改善。新增就业岗位23000个,2300名城镇失业职工、957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建成全市首家劳动争议仲裁院,百人以上企业工资协商建制率达83.8%。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民素质以及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认真组织开展“八荣八耻”、“三治一创”主题教育活动,县镇机关精神风貌明显改观。扎实推进“双创”工作,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通过省级考核。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意见,加强与工商联和各群众团体的联系,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40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6%。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水平有了新提高。积极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法治海安”、“平安海安”建设取得成效,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创建通过验收。进一步健全大防控、大调解、大信访机制,全面推行民警驻村工作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坚持从严治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类事故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进一步加强人武、人防、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成功举办角斜“红旗民兵团”命名40周年纪念活动。 此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工作不断进步,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审计、机构编制、档案、体育、物价、三峡移民、史志、关心下一代、老区开发、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也取得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积极顺应宏观调控新形势,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凝聚人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政府工作每向前推进一步,各项事业每取得一点成绩,都凝聚着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都倾注了全县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及各人民团体,向驻海部队、武警官兵,向广大的海内外投资者和所有关心支持海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中还仍有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投资拉动仍占较大比重,经济增长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生产要素调度压力较大,化解瓶颈、保障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群众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就业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少数部门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与加快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政府工作报告(经典)来自于论文先生网,如该文注明了作者及出处,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政府工作报告(经典)》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