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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出台,企业或个人的避税风险陡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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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沛鸿 2008-3-4 20:44:18 |
纳税款支付每年15%的利息;荷兰除处以25%~100%的罚款外,税款的利息将从该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末起计算到税收查定之日为止。 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税务总监许建锐对记者说,“特别纳税调整”的处罚性条款对企业来说威慑力是巨大的。有了这个条款,企业不会轻易去冒这个风险。他给记者算了笔账:如果一个上市公司通过不合理的商业行为使净利润减少了1000万元,那么一旦被税务机关查证后不仅要补税1000×25%=250万元,另外还有5%的加息处罚。更重要的是,公司被税务机关调查的信息一旦披露,就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进而影响到企业融资和发展,那损失可就大了。如果因为这250万元的所得税而使企业发展产生动荡,那简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太不划算了。 毕马威大中华区主管史蒂芬向记者表示,可以追溯10年的加息处罚可以说是比较重的,如果企业避税的数额较大,补税和连续10年的加息足以把企业拖垮。他说,与其要在将来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企业还不如严格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交易。如果发现自己把握不了的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税务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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