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即生效。
17、《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何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多少次试用期?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9、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0、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1、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期限?
答:不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2、《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有何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3、试用期内,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附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附2: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4、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5、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
(2)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的。
26、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服务期的约定,应按什么标准支付违约金?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7、用人单位可以与哪些劳动者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保密条款。
28、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违约保密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29、《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有否最高数额限制?
答:没有。由双方自由约定。
30、用人单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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