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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法 权 威 论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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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2006-11-23 15:19:34 |
程序。(二)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的许多条款要求制定颁布普通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因此,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也是俄罗斯联邦宪法具有直接效力的体现。(见该书第39-40页)
参考文献:
[1] 胡维翊:《宪法修改与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载许崇德主编:《宪法与民主政治》,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
[2] 千古洲:《中国的宪法至上:怎样才能实现——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教授访谈录》,《中国律师》2000年3期。
[3] 吴家麟:《宪法至上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载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编:《宪法与
国家机构改革》,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 周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载何华辉、李龙主编:《市场经济与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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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朱福惠:《宪法至上:法治之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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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沈宗灵:《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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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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