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房子里能住多久,那就要看“国家”的意思。 1980后,农民不再是“社员”了,住得太挤的就开始向国家的官吏——乡长请求赏给他一小块“农民集体”的土地筑巢。“国家”经过“研究”,同意的话就会划给他二分宅基地让他盖房子。农民自己买材料请亲戚朋友帮忙就住上了新房子。 请注意,农民用来盖房子的土地除过交纳少量的手续费外,几乎是不存在土地租金的。从这一点来说,农民似乎像世界上所有的农民一样,在理所应当地继承着自己祖先留下来的土地。但他们实际并不拥有自己脚下的土地。你在使用它并不代表你就拥有它。 除过土地“免费”划拨外,也没有其他各种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再加上人工的私下交易避免了缴税,实质农民住上房子仅需支付建筑材料成本和部分人力成本。这样我们就不难解释,为何在中国最贫穷的农民,其普遍的居住条件并不差。当然,在农村也没有人会拥有10几套住宅,即使他是一个有钱得盖得起10套住宅的农民,因为国家不会同意。 农民是社会发展的前期结果。进入现代社会后,乡村经济走向式微,大多数农民势必向城市居民——即市民转化。人不是蜗牛,可以背着房子走。也没有人是脑袋上顶着房子出生的。人必须就像寄居蟹一样,自己去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巢穴。 具有普世价值观的《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将基本居住权列为基本人权。同时明确,解决公民的基本住房属于政府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简单的说,一般宪政国家的对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做法分为两种:租或者买。 前者,政府从土地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政府再用公益资金(公民缴纳的税收)建设住房,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租给无房的市民,这就是“廉租房”或“低租屋”,香港叫“组屋”。这种房子一般不会像中国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大。租住廉租房者只有租期内的使用权(不可买卖或转让),无产权。因为廉租房是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公益资金建设的,所以管理一般非常严格细致。对不同收入阶层(并非不同政治阶层)的公民,政府给予的租金优惠有较大区别。 房子是固定性很强的不动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过是一个人短暂的逆旅。房子不会因为主人的死亡而失去原有的使用功能。对流动性较强的城市公民来说,租赁住宅成本更低且方便,人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享受冲浪跳伞等精彩人生。出租公屋在提高了房子作为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环保)的同时,也调节了住宅市场的供需矛盾。 香港的房价是很高的,但香港公民并没有住房的焦虑,因为香港政府推行的"居者有其屋"项目,使50%以上民众以很低的租金安居于政府公屋.在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政府依然保留着超过全国总房产10%的廉价出租公屋,而且是装修过带全套家具的。所以,我们就可以在《FRIENDS》中看到,6个初出茅庐的靓仔靓妹在陌生的城市生活得快乐而写意,而没成为中国焦虑不安的白领房奴。 日本国有的低价出租屋所占比例也很高。1/4的日本家庭住在政府提供的房子里。而且日本因为雇员终身制的缘故,公司提供终身住宅的现象也非常多。 详细说说后者。在一般宪政国家,商品房全部由私营地产公司购买土地开发,政府对无房户提供一定面积的免税补贴,比如每个公民有权享受30平方米基本居住面积,那么政府就对30平方米内免除政府税收。如果一个家庭3口,那么可以免税购买90平方米的住房。这样其房屋购买成本大体上就只包括土地产权(无限期所有权)购买成本和建筑成本。拿同样人多地少的日本来说,商品房的总税收约为20%,日本无房公民拥有一套普通住宅可以比市场价少掏20%。 那么国家的税收是否因此而损失呢?不是。因为公民购买的超过基本面积(比如30平方米)的那部分就要照样缴税,而且,如果是别墅或者第二套第三套住宅,那么其税率将会几何倍数提高。富人因此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客观上也通过国家税收调节帮助了穷人。 作为儒家思想浸染深厚的发达国家,韩国和日本在公民住房方面做得却非常克制,甚至说是极为吝啬。 韩国至今仍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定每个家庭(不是每个人)只容许拥有一套住房。这有点类似中国每个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 日本也大体类似。纳入国家管理的国民住宅计划成功实施到今天,日本每个家庭的平均居住面积也才达到89平方米。东京居民人均面积甚至只有15平方米。(2007年北京人均居住面积为21平方米。而我国人均GDP不到日本的5%。) 在依靠中国纳税人供养、只有一个营养过剩者的北朝鲜,“朝鲜人民”的住房也是由“金太阳”政府统一免费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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