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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3个误区和3个对策预览: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3个误区和3个对策
房地产开发的建管不分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谢家瑾会长也明确指出:“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大力推进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的建管分离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 但实际上,推行建管分离仍然面临着很大的阻力。笔者认为,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3个误区和3个对策正文: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3个误区和3个对策
房地产开发的建管不分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谢家瑾会长也明确指出:“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大力推进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的建管分离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 但实际上,推行建管分离仍然面临着很大的阻力。笔者认为,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开发商的3个认识误区
当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种种不公平竞争现象告诉我们,我们只有把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这道关把住了,实现建管分离才有可能。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些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为自己的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自建项目的物业管理权,实际上是由于他们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所导致。
误区之一:开发商片面地注重经营的控制权和管理的自主权,而忽视了外来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先确定物业管理企业,然后才能获得商品房的销售权。因此,开发商通过使用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以控制经营过程和主导前期物业管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物业管理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前期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开发商通过选择社会上有经验和有实力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物业管理的策划和监管工作,可以有效地听到房屋品质和物业管理的积极意见,同时,这还能够较好地配合经营部门正面宣传产品,防止经营误导。
误区之二:开发商希望使用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缓解商品房交接过程中可能因质量和其他产品问题引发的矛盾。实际上,这么做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商品房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品质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法替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同时,这种矛盾也是无法回避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开发商,应当高度维护企业的声誉,积极关注和解决商品房销售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不是通过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掩饰问题,蒙蔽过关,正确的态度应当是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引入优秀的外来物业管理企业,严格做好商品房的交接验收工作,把问题解决在业主进住之前。
误区之三:开发商不愿意将自己所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利润,转移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这种想法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物业管理是微利行业,与房地产行业的巨额利润相比,物业管理利润简直是九牛一毛。开发商如果为了物业管理利润的小利,忽视了外请物业管理企业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其结果可能造成开发商以及自己的物业管理企业,无法从日常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最终导致因小利而失大利。许多开发商自己拥有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这些企业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通过合法的招投标取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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