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海外),他必须认定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否则,已经有过的牺牲和代价就失去意义,自我价值感就无法维持。 历史文化学家也许把它归结为“知恩图报”的传统文化渊源。光绪帝特旨召见康有为于勤政殿,又特许其专折奏事,这对一个低微书生来说,可谓“隆遇之恩”;在戊戌政变前的危急关头,康有为又得光绪帝关照而事先出走并得以避祸,可谓“救命之恩”。由此,他多次拒绝了与孙中山的合作。后来更把对光绪帝的感恩之情倾移于清室,他自己也就屡次与历史的机遇失之交臂。 透过以上围绕着个人因素的分析,举起“阶级分析”的锐利武器,解剖康有为心路历程之本质,我们也许可以归结为“半封建、半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著名学者何新所作的定性)。 由此,我们可以稍微铺陈开来。康有为之趋于保守、故步自封,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利益牵制。对康有为来说,“保皇”关乎政治利益,他以此笼络一群追随者;“保皇”还关乎经济利益,他以此为招牌,向海外华侨集资,甚至发行证券。 二是思维方式。按照中山大学袁伟时教授在其《中国现代思想散论》一书中的分析,康有为的思维方式仍然是传统的。比如,“尊圣宗经”的传统思维方式,导致康在思想层面刮起的风暴仍“无法超出儒学内部斗争的范围”;又比如,迷信“乾坤独断”的传统思维方式,导致康在政治层面把频频上书当成推进维新事业的主要手段。袁先生形象地指出,“康有为的维新事业被落入传统思想文化窠臼的另一个康有为亲手葬送了”。固有的文化传统和封建的思想底色交织而成的思维方式,实在是康有为政治生涯的一大羁绊。 由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他怎么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实际上,在康有为的晚年,他与时代的“主旋律”愈离愈远。在共和制度已经建立、民主思想深人人心的时代大势下,他仍顽固地坚持君主立宪的立场,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已完全不能认同,从而成为时代的落伍者,成为社会变迁进程中的“边缘人”。 如果我们把康有为这一时代人物的心路历程看作一种历史现象(即:由于利益牵制和思维方式禁锢,在时代潮流面前,改革者逐步沦落为守旧者),取其典型意义,也许可以称之为“康有为现象”。 我曾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苏村参观康有为故居。我看到,当地政府在康氏祖祠原址兴建了纪念馆,又开办“康有为”杯书法大赛,还提出要“将“‘康有为’培养成一种文化现象”。 康有为确是书法大家。我手头有一本《康有为书法精选》(白立献编,河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外行如我辈者,浏览康氏书法作品,仍觉得其纵横奇宕之气扑面而来。不仅如此,康有为勇于挑战传统的审美习惯,鲜明地提出了“卑帖崇碑”的观点,其理论著作《广艺舟双楫》成为清代碑学的奠基之作;其影响所及,当时书家纷纷从碑版中寻找新的艺术资源,并通过大胆尝试以解放自己的艺术创造力。在这个角度看,并联系康有为草堂讲学等等事迹,“康有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内涵首先在于勇于变革、大胆创新。 但还不够。“康有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许还可以从其经历中警醒今人和后人:在时代变迁中,要勇于抛弃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方能赶得上时代。由此挖掘内涵,这种文化现象才能体现出应有的深刻性。
三
正是以康有为、孙中山为代表的一批广东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掀起一波又一波思想解放浪潮,广东人遂以思想解放名于世。 时光进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南粤大地再次掀起解放思想的波涛。我的忘年之交、原中南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原广东省体改办主任王琢同志,在他的耄耋之年出版了封笔之作——《初级社会主义新论》(中国财政出版社2001年版);书中对当时广东的主政者习仲勋、任仲夷等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奋力开启改革开放之路,有着生动的描述和精辟的分析,其有关章节的标题就叫做《谁先尝第一只“螃蟹”——“广东先走一步”的由来》。 近30年过去了,广东人“尝第一只‘螃蟹’”的勇气犹存乎?广东人“先走一步”的开放思维还在么? 我的回答是:不见得。 我的这一回答的底气,来自于自己10多年来在广东工作的所见、所闻甚至亲身经历。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广东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就是建设资金紧缺。当时,研究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不少筹措资金的办法和途径(我本人还参与提出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以筹措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设想),但未能在实践中推行开来。现在我们看得越来越清楚了:广东与长三角地区的一大差距,就在于后者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的意识很强,办法也多,而广东筹措资金的渠道要少得多。 ——本世纪头几年,在“取消农业税”呼声渐起、一些兄弟省市甚至已经迈开取消农业税的实际步伐时,广东的一些政府部门,甚至一些领导干部,仍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农业税率可以降低,但不能取消。其理由不外有二:一是若不征收农业税,农民就没有“纳税意识”了;二是农民上交“皇粮国税”,古来如此,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观点,一直持续到2004年2月。也就是在这一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了要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当时我在省委党校参加培训,兴奋得夜不能寐,写下了《谱写“与民休养生息”新篇章》一文,为免税之举而欢呼(后刊载于省委党校《教学情况》2004年第1期)。(需要指出的是,我在文中作了所谓“免税钩沉”,考证出“农民免交田税,在中国历史上就有确切的案例”。可问题在于,即使历史上未有“免税”之举,我们就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而取消农业税吗?这说明,我的方式、方法仍跳不出“康有为式”的框框,我的思想也解放不到哪里去。) ——两、三年前,我参与了社会事业领域改革问题的研究。在讨论过程中,我听到一些同志议论,认为社会事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很大,要在广东推进改革,尚没有中央的文件为依据,云云。于是,迄今为止广东仍无法出台有力度的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整体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以上例子,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了一事当前,还是觉得照老规矩办事方便、顺当、保险,于是便率由旧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