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要想无法先有法。法,即法度,也就是经过历史的沉淀和印证的被公认的法则。书法之法,约定俗成,法度森严。“先有法”,就是首先必须觅踪前人之法度,以古贤为楷模,追形捕神,渐觉顿悟,始为“入法”;入法之后,即可边继续“入法”,边渐显个性,追求神似和风韵,即称“无法”。但是,无论怎样“无法”,也必须“有法”可依,故而,所谓“无法”之作,无非是兀显了自己的艺术个性而已,细细品味,归根到底,依然是“有法”之作。
笔法是书法艺术的核心。用笔之法是每个书法家终生的“必修课”。会用笔则与书法有缘;用好笔则有创作的可能 ;巧用笔则尚可创新;妙用笔方能出精品。反之,连笔法都不懂,或笔法不精,何谈继承?更枉谈创新了?!
欧阳中石先生曾经说过:“书法不是练出来的,而是学出来的。”“练”和“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练”,注重技法;而“学”,则是居高临下指导“练”的宏观学养。这其中,既有对书论的学习,更有涉及与书法相关的绘画、音乐、舞蹈、诗词、散文、历史、哲学等等方面的美学理论、辩证思想和文化、国学的积累。正如金陵派书法泰斗林散之先生所言:“光学写字,不读书,字写得再好,不过字匠而已,写出来的字缺少书卷气。”……千真万确!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何为师?能者!何为能者?技高我一筹者也!故而,老师既可长于自己,也可少于自己。正所谓“江湖无辈,绿林无岁”。年长之师,必须恭而敬之,诚而宾之;年少之能者,亦为吾师!哪怕是一篇之师、一句之师、一字之师、一笔之师,也必须以师相称,以师相待。南京美术馆馆长,金陵派女书法家孙晓云先生,少我十岁,但其功力、功底皆为吾师。故其书展连看三遍,所有书作一律拍照汇集成册,成为我的少师之一。
优秀的书法作品,给人的美的享受和良性的视觉冲击,故而,自然产生了艺术价值。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艺术价值自然以货币方式进行交易和流通,继而构成了市场价格。这就是书法艺术作品同时具备的艺术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然而,书法作品的第一属性是她的艺术性,其次,才是她的商品属性。故而,余认为,一位有良知的书法艺术家,在进行书法作品创作时,必须把书法的艺术属性始终放在首要的核心地位,永远不能忘记她首先应当是一件传承中华文明并给人的美的享受的艺术品,其次,才能谈得上她同时又是具有价值的商品。反之,如果两种属性颠倒,书家作书时,只认钱,不重艺,那么,用这种变异心态创作的书作,很难谈及上什么格调,更谈不上什么艺术真品了。
人们之所以钟爱经典戏曲和音乐,是因为它们有动人心弦的节奏和韵律;人们之所以厌恶那些喧啸都市里的汽车喇叭声,是因为汽车喇叭鸣叫起来只有一个音符,一种音调和一种旋律,故而,它是噪音! 好的书法作品,必须在点画、线的表现、笔法墨色的变化、篇章行气的灵动、字势法体的欹侧、字距行距的错落、奇正营让的情趣以及款识钤印的经营等等方面都应具有天趣妙成、独具匠心、新而不违、鬼斧神工的大胆变化,在变化中术美,在变化中藏美,在变化中留美。如同京剧梅、尚、程、荀四大流派既有梅兰芳的雍荣、委婉、尚小方的鲜脆、刚烈;同时,又有程砚秋的悲凉、凄唳以及荀慧生的欢快和俏皮。反之,书法作品若无笔无墨,无宗无派,呆滞生硬,平淡无奇,甚至胡涂乱抹,岂不如同汽车喇叭反复呜叫一样,尖声刺耳,令人心烦?!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好就好在作品在笔法、结体、行气、谋篇以及笔墨诸方面,通篇充满了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表现在字的大与小、正与侧、平与险、收与放;字与字之间的疏与密、参与顺、端与欹、方与长;行距之间的触与离、紧与绰、冲与让;正文与题款之间的主与次,呼与应、意与趣等等,等等。这种书法创作中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上至宏观宇宙,下至微观质子粒子,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对立统一关系。换言之,如果回避矛盾,平息冲突,表面上似风平浪静,但由于没有矛盾和冲突产生的强大动力,事物很难达到新的和谐和统一。故而,好作品必然承认矛盾,创造冲突,激发动力,构建和谐,制造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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