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会对于买书的自己充满厌恶和鄙夷。
知识只能作为赚钱的资本,而不应当成为消费欲求的根源,不以为用,反以为害是人生最大的禁忌。文艺又岂可称为知识?
没有什么不是平庸平常庸俗庸碌的俗不可奈的,作家、艺术家都是如此,他们不过是一种技术手段的使用者而已,创作不过是在使用自己所使用的一种技术手段而已。
不要去读别人写的作品。除了语言运用能力和思维能力的训练以外,根本一无所获,反而给误导。只有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感受才是真正值得阅读的内容。看自己的书,才是最重要的。改到改不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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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我总在思考着文艺方面的问题。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舞台艺术上是如此,文艺亦然!
写作是为自己所完全真切把握着的,而爱情却不是这样。写作可以完美!
书籍版本的更新往往不过是种促销手段,而不是出于更正错误、跟进时代潮流、顺应读者更为真实的要求和需要的目的
李嘉诚:商者无域! 余秋雨:行者无疆! 文武:学者有成!作者有终!
科学的知识原本就属于世界。人文的东西才是属于我们的。
创新是艺术的本质.散文不在于其文,而在于其文所容纳的.
从某种能够正确的途径来说:文学不过是语言游戏,而绝非什么崇高的事业。
艺术是一种迷恋,是一种痴狂,是一种直觉,是一种宗教,是一种荒唐,是一种反抗,是一只临死的手抓住的一根稻草
艺术是一种堕落。
写作,是一种宿命。写作与名利,也是一种宿命。
成长是一种迷失。艺术是一种寻找。
生活是灵感的源泉。智慧是唯一的主题。
艺术与生活,完全可以不同。一些感人至深的文字的作者,其个人生命行为,却令人发指。
艺术是对时间的反抗。
写作,永远是一种尝试,尝试着写的更好,尝试着定稿。
在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中艺术家个人的遭遇。非权威非主流的人群中的优秀分子欲取代而不是融入主流的主观欲求和客观努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语言的意义: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而已。
正是每个时代的人们创作出永恒的作品的欲望使得这种欲望完全丧失了实现的可能.
因为爱好而写作,却不是因为爱好而活着。所以爱写作更甚于爱活着。
创作比阅读更有意义。
我想要寻找存在于罗兰.巴特、德里达与王小波之间的结合点,并试图从中切入,将其作为适合于自我创作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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